關于做好2021—2022學年度全市中小學
寒假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學校、局直相關單位:
按照《延邊州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2022學年度中小學寒假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做好我市寒假工作通知如下,請各學校認真貫徹執行。
一、明確期末質量檢測與放假時間
(一)期末質量檢測時間:義務教育段學校為2022年1月4日至8日;普通高中為2022年1月10日至14日。
(二)寒假時間:義務教育段學校為2022年1月9日至2月27日,共計7周;普通高中為2022年1月15日至2月27日,共計6周。
(三)開學時間:全州中小學于2022年2月28日統一開學,教職員工需提前一周上班。
二、積極組織教師全面強化學習。
各學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時間,通過各種方式積極組織教師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進一步提升政治理論素養;認真學習領會《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深化師德師風建設;認真按照深化教育改革、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要求,開展業務學習,進一步提升教書育人能力。
三、加強校園及師生安全教育管理。
各學校要將校園及師生的安全工作擺在首位,認真落實好安全工作的各項要求。一是做好安全教育。在放假前,要對全體師生集中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出行安全、防意外傷害、防寒防凍、燃放煙花爆竹、滑冰溺水、防火防盜、 防拐、賭博、飲食安全、傳染病防控、近視防控等各方面,全面增強廣大師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二是做好安全隱患排查。要對校園校舍集中開展一次安全隱患排查,做好寒假期間校園校舍及設備設施的安全防護,努力消除各種安全隱患。三是落實家庭監護責任。通過召開家長會、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將假期的相關工作安排和對學生開展的安全教育要求告知家長,指導家長合理安排學生假期生活,切實將家長對子女的安全監護責任落細落實。四是做好校園安保工作。值班教師、保安人員24小時在崗,做好對校區的巡更打點工作,注意水電管理和重點部位安全工作,遇有情況及時處置。針對中小學生的成長特點,要特別提示家長加強對子女假期上網的教育管理,教育中小學生自覺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注重提高師生參加各項活動的風險防范意識,做好各項活動安全工作預案,嚴格控制群體活動的規模。
四、堅決做好疫情防控
各校要深刻認識當前疫情形勢復雜性、嚴峻性,嚴格落實國務院、教育部和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實提高政治站位, 將疫情防控作為頭等大事,壓實“四方責任”,落實“四早”要求,堅決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意識。堅持屬地管理原則,不斷加強校園安全管控。堅持“日報告”“零報告”和請銷假制度,師生員工離開學校所在地,要按照當地疫情防控部門的規定程序,嚴格履行請假報備手續。持續強化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師生防控意識,教育引導師生不到人員聚集場所,遵守學校所在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規定,踐行勤洗手、常通風、戴口罩、少聚集等公民防疫基本行為準則。學校要加強外來人員管控,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五、嚴格規范辦學行為
一是統籌做好假前工作。各校要對秋季學期以來的教育教學質量進行一次精準學情分析,通過學生課堂表現、日常作業、學業質量監測等途徑,逐一分析每個學生的學習情況,有針對性地做好輔導答疑和拓展提高工作。要強化教學常規管理,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嚴禁隨意增減課時、搶趕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堅決禁止占用寒假時間超標教學、集體補課、提前講授下一學期課程,嚴禁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二是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各校要認真貫徹落實《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中小學有償補課和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等相關規定,規范中小學校辦學行為和教師職業行為,堅持教育與實踐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結合、全面整改與長效機制相結合的原則,強化責任,形成震懾。
六、認真落實“雙減”政策
科學合理布置假期作業,調控作業結構,提倡布置適合學生自主完成的活動性、實踐性、探究性作業,作業難度不超過國家課標要求。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生活習慣,理性對待電子產品,積極參與家庭勞動,按時規律就寢,閱讀主題積極向上的課外讀物,增加有益體驗,培養高尚情操。
七、市區學校做好寒假托管工作
市區學校要根據省、州、市“關于2022年寒假托管服務工作”相關要求,本著從實際出發,以學生需求為導向,堅持教師志愿參與、學生自愿參加、公益普惠原則,做好學生寒假托管服務工作。寒假托管要以看護為主,確保學生能夠得到充分休息,不得組織集體補課、講授新課。充分利用本校資源,開展豐富多彩的游戲活動、文體活動、閱讀指導、綜合實踐、興趣拓展、作業輔導等服務。
八、認真做好家校銜接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學教師家訪工作制度的通知》(吉教基(2021]26號)有關要求,組織學校和教師在寒假前通過家訪、家長會等多種形式,普遍開展一次家校銜接活動,及時通報學校有關寒期工作安排,取得家長理解和支持。寒假期間要經常與學生家長溝通交流學生居家學習生活和身心健康情況,加強家庭教育指導,幫助家長解決家庭教育中面對的困難問題,協助家長建立良好的親子關系。要重視做好防疫一線人員子女、隨遷子女、農村留守兒童、殘疾學生和學習有困難學生的學習幫扶。
各學校要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將寒假工作方案、于2022年3月9日之前將新學期開學情況、寒假工作總結報送至教育局基礎教育科郵箱(jyj6222779@163.com)。